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绍兴一男子不配合核酸检测并打伤驻村干部被处

12月13日,澎湃新闻从绍兴市新昌县公安局获悉,该县男子何某因不配合核酸检测并打伤一名驻村工作人员,目前已被依法处行政拘留8日,并处罚款200元。

何某良(男,57岁,新昌人),12月13日,何某在新昌县七星街道上三溪村检测点,拒不配合排队检测,并暴力打伤一名驻村工作人员,严重扰乱核酸检测点正常工作秩序。

12月10日,绍兴市公安局发布《关于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》明确,不配合、拒绝乡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等工作人员或者医务人员跟踪随访、检疫排查、流行病学调查、核酸检测、隔离观察等疫情防控措施的;无视提醒或者不听劝阻,强行冲撞防疫检查站(点)、隔离区、警戒区的,或者故意伤害、殴打、恐吓、辱骂依法履行疫情防控职能工作人员的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五十条第一款第(二)项的规定,以阻碍执行职务予以处罚。